
亚庇讯:退休男子性侵女童案审结,法庭宣判被告罪名成立,判决他监禁9年兼鞭笞1下。
地庭法官在宣判时,指辩方未对控方呈堂的证据挑起疑点,而控方则已成功在超越合理疑点的情况下,指证被告的罪行如控状所指。
法官也谕令被告的刑期从2019年10月13日被捕算起,在服刑期间需接受辅导,服刑期满后,需受警方监察行为2年。
控状指62岁的被告于2019年10月13日早上,在孟加达一间杂货店意淫性侵犯一名10岁又9个月大的女童,触犯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1)(a)条文。
控方在初审时传召了共8名证人出庭供证,力指被告罪行。辩方在抗辩时则传召了3名证人出庭供证,力讨清白。
被告在全案审结后遭判罪成,其辩护律师指他年事已高,患有严重的糖尿病,盼对初犯的被告从轻发落。
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官判下重刑,指出被告犯下的是性侵控状,不足于让他豁免鞭刑。法官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后,判下如上述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