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被控对两名女儿性侵犯的狼父,承认所面对的4项控状,遭法庭判决监禁60年兼鞭笞8下。
不过,被告其中3项控状的刑罚同时执行,因此需坐牢32年兼鞭笞8下。
该名44岁的狼父在首控状被指于2021年7月杪的某晚,在保佛某棕油提炼厂一间没有门牌的民宅,将下体放在15岁女儿的私处摩擦。
次控状指他于2021年3月初的某日晚上,在棕油提炼厂附近的小湖地区,将下体放在同一名女儿的私处摩擦。
第三项控状指他于2022年11月12日下午,在棕油提炼厂一间没有门牌的民宅,将下体放在同一名女儿的私处摩擦。
第四项控状则指他于2022年11月15日早上,在保佛某棕油提炼厂一间没有门牌的民宅,将下体放在另一名女儿(16岁又8个月)的私处摩擦,并用手指插入女儿私处。
4项控状分别指他触犯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和第14(d)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第16(1)条文同读。
被告承认所有罪状,由辩护律师代为向地庭法官求情,盼对初犯的被告从轻发落。
法官经考量后,在首控状判决被告监禁12年,刑期从被捕日算起,另增刑坐牢2年兼鞭笞2下;次控状判决被告监禁12年,另增刑坐牢2年兼鞭笞2下;第三项控状判决被告监禁13年,另增刑坐牢2年兼鞭笞2下。
这3项控状的刑罚同时执行。被告的第4项控状则遭法官判决监禁14年,另增刑坐牢3年兼鞭笞2下,并与之前3项控状的刑罚分开执行。
法官也谕令被告在服刑期间接受辅导,服刑期满后,需接受警方监察行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