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一名菲律宾女子被控卖淫,在法庭对控状俯首认罪后,遭判决监禁1个月。
控状指34岁的被告于10月25日晚上,在兵南邦一间旅馆的客房以卖淫为目的,对一名41岁的男子进行拉客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72B条文。
根据控方呈堂的案情,警方在突击客房时发现被告与一名41岁的男子在客房内,并起获5个避孕套、约600令吉现款和一部手机。
调查发现被告自今年6月起,便从事不道德的性交易活动。承认罪状的被告向推事求情时,声泪俱下盼能取回遭充公的款项,育有2名子女的她也希望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主控官则要求推事依法判刑,指出被告没有合法的身份证件。
推事经考量后,判决如上述,被告刑期从被捕日算起,服刑期满后,交由移民局处置。
她也谕令充公警方起获的现款,纳入政府财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