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对一名外国男子刑事恐吓及恶意砸毁车辆的汽车零件销售员,在法庭面对两项控状后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首控状指25岁的被告于9月7日晚上在亚庇新天地的停车场对一名37岁的英国籍男子刑事恐吓,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
次控状则指他在相同的时间和地点,恶意砸毁一辆货卡车的后方挡风镜,遭成车主损失950令吉,触犯刑事法典第427条文。
主控官在被告否认所有罪状后,要求推事择期过堂,建议将被告的保释金设在每项控状5,000令吉。
被告代表律师则要求减低保释金。推事经考量后,择定案件于11月9日再次提堂,允许被告在每项控状以1,500令吉保释金及2人担保外出。
换言之,被告需缴付3,000令吉保释金保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