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亚庇兽医服务局一名女公务员在面对10项欺骗控状,她否认所有罪状,要求审讯。控状指32岁的被告于2020年11月25日至12月21日之间,向一名33岁的男子讹称能协助他处理为兽医服务局供应物品的事务(Urusan Pembekalan Perkhidmatan),诱骗男子将1,000令吉至10,000令吉不等的款项,分开10次存入其个人银行户头,涉及的款项共55,000千令吉。
不过,被告对有关供应物品的事宜其实并不存在是知情的。被告的控状分开4宗案件进行提控,所有控状皆指她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
罪成者在此条文下,可判不少过1年,但不超过10年的监禁及罚款。副检察司在被告否认所有罪状后,要求推事择期过堂。
法援律师则向推事求情减低保释金,指被告育有5名子女,年纪最小的仍在哺乳中。推事经考量后,择定案件分别于11月29日和12月2日过堂,并允许被告在每宗案件以1,000令吉保释金及2人担保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