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被控结伙抢劫的被告认罪后,遭法庭判决监禁10年兼鞭笞1下,另一人否认有罪,明年开庭审讯。
认罪的被告27岁,控状指他与32岁的被告于4月26日晚上1在甘榜亚逸,共谋与一名仍在潜逃的友人结伴打抢一名27岁男子的项鍊,触犯刑事法典第395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第34条文同读。
根据控方呈堂的案情,受害者在下班前往取车时,遭3名男子尾随,其中1名男子突然从后方抢走项鍊,并往新苏兰方向逃走,其馀2名男子过后也往相同方向扬长而去。
警方接获报案后,马不停蹄的展开调查,并先后逮捕2名被告。认罪的被告向地庭法官求情轻判,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官依法严惩,指出被告有预谋的结伙抢劫受害者。
法官经考量后,遂判决如上述,被告刑期从5月5日被捕算起。
否认罪状的35岁被告择期明年4月6日开庭审讯,法官也择定明年3月24日进行最后的审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