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丈夫起“天残脚”踢向妻子头部,导致她受伤,丈夫在法庭被控俯首认罪后,遭判决坐牢13个月。
控状指29岁的被告于6月25日下午在下南南城市公寓某单位,蓄意致伤35岁的妻子,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第326A条文同读。
根据控方呈堂的案情,事发前妻子劝告丈夫找份稳定工作养家,结果双方发生口角。
丈夫拿起沐浴乳和碗碟等物品掷向妻子,但没击中对方。疑是恼羞成怒的丈夫过后起“天残脚”踢向妻子头部,过后又将妻子头部撞向牆壁。
被告承认罪状。被告的法援律师向推事求情,盼获轻判。主控官则要求推事依法严惩。
推事遂判决如上述,被告刑期从6月26日被捕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