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讯:法庭宣判4名被控疏忽致死他人的男子表面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
当庭获释的被告在庭外对两名辩护律师声声言谢,替他们在初审时抗辩,成功讨回清白。
4名被告的年龄分别为27岁、47岁、36岁和26岁。
他们被控于2016年4月24日凌晨1时55分至3时之间,串谋在兰瑙甘榜波宁新邦路的路旁造成一名25岁的青年不幸丧命,触犯刑事法典304(a)条文(疏忽致死)。
此案是于2017年2月16日开庭审讯,4名被告否认罪状后,控方传召了24名证人出庭供证。
案件最终于今年3月2日结束冗长的初审。
地庭法官在宣判初审结果后,副检察司要求扣押4人保释金,说明控方将针对判决到高庭进行上诉。
法官遂批准控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