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一名无证件男子被控使用他人的大马卡打疫苗,在法庭共面对3项控状,案件展延过堂。
控状指26岁的被告于8月12日下午在兵南邦嘉杜文化协会大厦的疫苗接种中心,使用他人的大马卡来打疫苗,触犯国民登记条例第25(1)(e)条文。
第二项控状指他在上述相同时间和地点出示他人的大马卡打疫苗时,欺骗一名42岁的接种中心工作人员谎称自己就是持卡人,触犯刑事法典第419条文。
第三项则控状指他于8月12日早上在必打丹一间连锁私人医务所进行冠病鼻咽拭子检测,使用他人的大马卡欺骗一名30岁的女检测人员,触犯刑事法典第419条文。
推事和主控官是通过多人视讯软件,上网与在扣留中心的被告进行连线,来审理此案。法庭并无记录被告是否认罪。
主控官要求推事择期过堂,不建议被告获保释,因被告没有合法的身份证件。
推事遂择定案件于9月15日再次提堂,以便将被告押到法庭面控。被告续遭延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