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一名餐厅女东主被控僱用5名非法移民,认罪后遭法庭判决罚款50,000令吉,另一名僱用1名非法移民的餐厅东主则遭判罚款5,000令吉。
控状指36岁的女东主于3月30日早上11时20分在哥打马鲁都丹狄路一间餐厅,僱用3名年龄分别为57岁、35岁及40岁的印尼男子,以及2名年龄分别为56岁及31岁的印尼女子。
他们5人皆没有合法的入境证件,触犯移民法令第55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55B(1)条文下被判刑。女东主承认罪状后,向地庭法官求情,承诺不再重犯,盼以最低罚款判刑。
法官遂判决被告每僱用一名非法移民判决罚款1万令吉或以2个月牢狱代替,共罚款50,000令吉,并允许被告分10期付清罚款。
另一名31岁的东主则被控于3月4日早上在哥打马鲁都镇一间餐厅僱用一名37岁的印尼女子。该印尼女子没有合法的入境证件,触犯移民法令第55E(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55E(2)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认罪后要求法官轻判初犯的他,并分期缴付罚款。法官遂判决被告罚款5,000令吉或以2个月牢狱代替,允许他分2期缴付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