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叔叔对姪女私处伸出魔爪,在法庭面控后否认有,获法庭批准保外候审。
控状指27岁的叔叔于7月14日凌晨在保佛甘榜巴达斯达密一间民宅的洗手间,向15岁的未成年姪女伸出魔爪,意淫触摸对方的私处,触犯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第16条文同读。
副检察司在被告否认罪状后,要求地庭法官择期过堂,同时告诉法官控方预料将传召6名证人出庭供证。
法官遂择定案件于9月10日过堂,择期明年4月18日至19日展开审讯。她也允许被告以10,000令吉保释金及2人担保外出,护照交由法庭保管,每个月1次需向警方报备行踪,获保期间不得干扰控方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