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被控使用伪造文件竞标政府合约的一对男女在3项交替控状认罪后,男被告遭反贪污法庭判决罚款共30,000令吉,女被告则判决罚款24,000令吉。
控状指43岁的男被告和53岁的女被告共谋于2016年11月24日在亚庇教育局竞标保佛王麻骨寄宿中学的食物供应合约时,使用3份造假的银行文件。3项控状皆指他们触犯刑事法典第47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65条文下被判刑。
他们的控状也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两人先后承认所有罪状。两人分别由代表律师向反贪污庭法官求情,盼获轻判,指他们已完成合约的内容,涉及的学府获得2人供应健康和有营养的食物。
反贪委会主控官则要求法官判下适当刑罚,指出两人使用造假文件的罪行,造成符合资格的人士失去得标资格,此类罪行应被制止。
法官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判决男被告在每项控状罚款10,000令吉或坐牢4个月代替;女被告则在每项控状罚款8,000令吉或坐牢3个月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