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妇女非法饲养马来熊4年,在法庭面控后俯首认罪,遭判决罚款15,000令吉。
控状指47岁的被告于2019年9月13日下午在古打毛律甘榜达基南布一间独立屋,没有将一隻被列入受保护的马来熊交给执法当局,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40(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修正)第40(3)条文下被判刑。
根据控方呈堂的案情野生动物局执法员是在被告住家的厨房后方发现一隻被铁笼困住的马来熊。这个铁笼有4公尺高,4公尺宽,被告是在没有获批准下非法饲养马来熊。
被告承认罪状后向地庭法官求情,指她从2015年便开始饲养该隻马来熊,期间也曾想过将熊隻放回森林,但认为这样可能造成马来熊身在危险的处境。
她也曾经联络婆罗洲马来熊保育中心,但被告知需联络沙巴野生动物局来安置马来熊。她她承认自己犯错,应该在更早的时间联络野生动物局,盼法官减轻刑罚。
来自野生动物局的主控官则要求法官依法严惩,指出被告没有获得任何批准就饲养马来熊,也没有将熊隻交给执法当局。
法官经考量后,判决如上述,若被告未缴清罚款则坐牢4个月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