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一对姐弟使用造假文件竞标教育部的食物供应合约,在反贪污庭面控的两人对交替控状供认不讳,遭判决罚款共42,000令吉。
被控的姐弟俩年龄分别为41岁及32岁,他们被指于2016年11月24日在亚庇教育局使用了3份造假的银行文件,竞标教育部在斗湖京那布丹寄宿中学的食物供应合约,触犯刑事法典第47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65条文被判刑。
根据反贪委会呈堂的案情,姐姐使用造假的银行文件引导弟弟竞标该寄宿中学价值1,727,100令吉的食物供应合约。得标后的弟弟将合约履行权交由姐姐负责执行。
先后承认3项罪状的俩人由代表律师向反贪污庭承审的地庭法官求情,指姐姐是使用弟弟注册的公司竞标上述合约,弟弟过后并未参与食物供应。
他也指,姐姐之后与另两名合作伙伴履行食物供应合约的内容,彼等分享盈利。在竞标合约及得标的过程中,两名被告始终未有对任何一方行贿,并且完整的履行了合约内容。
受惠的教育部及寄宿中学或任何一方在这期间,也未对供应的食物有做出任何投诉,盼能减轻两人的刑罚。
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官依法严惩,指出州内已有多宗使用伪造文件竞标的案件,法官应判下重刑,以制止类似的罪案衍生。
法官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判决姐姐在每项控状罚款8,000令吉或以4个月牢狱代替。换言之,姐姐共遭判决罚款24,000令吉。
法官则判决弟弟在每项控状,罚款6,000令吉或以3个月牢狱代替。换言之,弟弟共遭判决罚款18,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