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逆子被控拿刀恐吓母亲及拿打火机恐吓胞姐,恫言放火烧屋,他在两项控状皆不认罪,案件展延进行审前管理。
推事和主控官是通过多人视讯软件,上网与在甘拜园扣留中心的被告进行连线,来审理此案。
控状指26岁的被告在首控状于6月7日中午在打里卜徙置区丁玻路的一间木屋,手拿打火机恐吓28岁的姐姐,恫言放火烧屋。第二项控状则指他在相同地点和时间,拿起一把利刀指向59岁老母亲的颈项进行恐吓,恫言致死或致伤对方。
两项控状皆指他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被告否认所有罪状。主控官要求推事择期过堂,不建议被告获保释。
推事遂择定被告首控状于7月23日过堂,次控状则于7月15日过堂。她以被告与受害者同住一屋簷下为由,拒绝被告获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