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被控性骚扰丰收节选美会参赛佳丽的前立新党领袖菲立阿蒙在法庭面对4项非礼控状,另一项非礼控状则指他对一名少女上下其手。
首控状指52岁的被告于4月17日晚上11 时在亚洲城一间旅馆的会客处,非礼一名18岁的少女。其馀的4项控状则指他在同一天的下午2时、下午3时30分、晚上9时45分及晚上10时,分别在亚洲城一间影像公司旁的楼梯间、亚洲城一间旅行社、一辆货卡车内及美罗城一间办事处,非礼21岁的参赛佳丽。
被告的所有控状皆触犯刑事法典第354条文,罪成可判最高监禁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刑罚。被告否认所有罪状。
副检察司西过后向推事要求择期过堂,建议将每项控状的保释金设在10,000令吉。被告的两名代表律师先后陈词要求减低保释金,强调若以高额保释金让被告保外,如同未审先判对被告施加惩罚。
推事遂择定被告的案件分别于7月14日、7月21日及7月22日进行审前管理,批准他在每项控状各以8,000令吉保释金及2人担保外出。换言之,被告的保释金共4万令吉。
她也谕令被告的护照需交由法庭保管,每个月1次向查案官报备行踪,获保期间不得干扰控方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