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一名散工在偷剪马电讯公司的电缆时行踪败露,落入警网,他在对控状供认不讳,遭判决监禁6个月。
犯案的被告是被附近一名展示厅的保安人员撞破,随后通知警方,已经剪下长约15公尺长通讯电缆的被告无处可逃,束手就擒。
控状指27岁的被告于3月5日凌晨时分在哥隆邦区一展示厅附近的路旁,偷窃马电讯公司的电缆,触犯刑事法典第379条文。
承认罪状的被告由法援律师代为向推事求情,盼轻判初犯的被告。主控官则要求推事依法严惩,以儆效尤。推事遂判决如上述。
另一方面,一名割胶工人被控砸毁一辆货卡车的前后挡风镜,触犯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
控状指36岁的被告于4月27日早上在孟加达甘榜布鲁丹的一间民宅前,向上述货卡的挡风镜抛掷石头。俯首认罪的被告,遭判决入狱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