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巴冷刀恐吓 杜顺男面对两控状 30/04/2021 By CP 亚庇讯:杜顺男子拿着巴冷刀恐吓他人,在法庭面对两项控状的他否认有罪,案件展延过堂。 首控状指27岁的被告于4月25日下午在打里卜甘榜拉瓦曼道,拿着巴冷刀恐吓一名49岁的女子,恫言要杀害或致伤她,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 第二项控状则指他于上述相同地点和日期的夜晚,没有合理理由拥有一把巴冷刀,触犯腐蚀、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 主控官在被告否认所有罪状后,要求推事择期过堂。推事遂择定案件于6月2日过堂,并允许被告在每项控状以1,000令吉保释金及2人担保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