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高庭批准“沙大前保安员企图强姦学生案”的被告暂缓执行刑罚,同时允许被告以30,000令吉保释金(5,000令吉按柜金)及2人担保外出,等候上诉结果。
地庭是于2020年6月30日宣判罪成的被告入狱13年兼鞭笞6下,并拒绝被告暂缓执行刑罚,即时入狱服刑。
被告代表律师针对缓刑到高庭上诉,他告诉高庭法官说,辩方有足够论据对地庭的判决提出上诉,其当事人在审讯时从未缺庭,弃保风险甚低。他因此盼法官批准缓刑的同时,以最低保释金让被告保外。
副检察司则建议将被告保释金提高至30,000令吉,维持地庭审讯时设定的其馀保释条件。高庭法官遂批准缓刑申请,允许被告以上述条件保外,等候上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