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两名越南渔船船长越境将渔船开往大马海域,在法庭被控认罪后,各遭判决罚款1,000,000令吉或坐牢4个月代替。
被控的两名越南船长年龄分别为43及48岁,控状指他们在2020年7月1日下午,在没有通报大马执法单位下闯入距离环滩岛以东北方向约30海哩的大马海域。
法庭翻译员是以越南语向两名被告宣读控状,指他们两人触犯渔业法令第16(3)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5(a)条文下被判刑。
承认罪状的被告由代表律师向地庭法官求情时,盼获轻判。他指两名越南船长选择认罪,他们都希望尽快返回原居国与家人团聚。来自大马海事执法机构的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官依法严惩,指出被告以捕鱼为目将外国渔船非法驶入大马海域作业。
法官经考量后,判决如上述。她也谕令充公涉案的两艘外国渔船,以及船上的所有工具,并纳为政府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