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曹欺诈拍卖摩哆案” 控方成功举证 被告初审表罪成立 11/09/2020 By CP 亚庇讯:法庭判决“警曹欺诈拍卖摩哆案”的被告表面罪名成立,谕令他出庭自辩。 推事在初审结束后宣判时说,控方成功在超越合理疑点的情况下举证,因而裁决被告表罪成立。 51岁的警曹是被控于2018年12月5日早上,在里卡士教育局大厦向一名46岁的男子讹称可替对方拿到亚庇警局拍卖的摩哆车,诱使对方将1千500令吉存入了他个人的银行户头,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 控方在被告否认罪状后,于初审时传召了6名证人出庭供证,力指被告罪行。此案将于11月16日续审,被告需出庭供证,讨回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