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少年性侵小女友案”全案审结后,法庭宣判被告罪名成立,判决他监禁12年兼鞭笞6下。
地庭法官在宣判时,指控方已成功在超越合理疑点的情况下举证,被告如控状所指罪名成立。被告闻判后累下两行,断断续续擦乾泪水。
被告的代表律师过后向法官申请暂缓执行刑罚获准,被告允许保外等待高庭的上诉结果。
控状指犯案时未满18岁的少年于2019年2月12日早上至傍晚之间,在哥打马鲁都某甘榜屋的卧房裡,强姦年仅12岁的小女友,触犯刑事法典第376条文。
他在否认罪状后,控方于初审传召了8名证人出庭供证。法官裁决控方成功举证,判决被告表罪成立,辩方传召2名证人抗辩,力讨清白。
法官在宣判被告罪成后,判决如上述,被告刑期从判刑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