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于去年12月被控性侵犯邻居一对姐妹花的无证件男子,再添加另一项性侵犯控状。
新的控状指49岁的被告于2020年8月4日约下午4时在实必丹甘榜巴希布迪,使用手指意淫押玩一名8岁女童的下体,触犯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
被告对控状否认有罪,副检察司要求地庭法官择期过堂,指出被告尚面对另两项性侵犯儿童的控状,不宜获保释。法官遂择定案件于4月27日过堂,择期9月1日至2日审讯。
被告于2020年12月14日面对的两项控状,指他于2020年4月份至8月份之间在实必丹某甘榜一间高脚屋下,分别意淫押玩邻居一名7岁女童及一名5岁女童的下体,两名受害者为姐妹。
法官也择定上述两项控状于3月29日至30日审讯,控方预料将传召8名证人出庭供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