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无业丈夫在法庭被控用用头盔严重打伤妻子,他对控状供认不违,遭判决入狱3年兼鞭笞1下,另再增刑入狱3年兼鞭笞1下。
控状指这名24岁的丈夫是被控于2020年12月4日早上在下南南某公寓单位,使用一个摩哆车骑士的头盔,蓄意严重致伤24岁的妻子,极可能夺取对方性命,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24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第326A条文同读。
在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下,罪成者可判最高入狱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任何其中两项的刑罚。根据第324条文的判刑,被告在第326A条文下可判增刑至刑罚的2倍。
承认罪状的被告向地庭法官求情,盼获可减轻刑罚。他表示,对自己的罪行行感到懊悔,并承诺不再重犯。副检察司鲁斯丹沙尼夫则要求法官依法严惩,指出被告做为丈夫严重致伤妻子。
法官经考量后,判决被告在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下入狱3年兼鞭笞1下,另外在第326A条文下增刑入狱3年兼鞭笞1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