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结伙打抢的外来男子遭判监禁12年建鞭笞6下,他到高庭上诉申请减刑,但遭高庭法官驳回。
40岁的被告是被控与另2人于2020年2月1日凌晨在亚庇市区某旅馆,结伙打抢一名24岁男子的1千700令吉现款及一部手机,触犯刑事法典第395条文。
案件在地庭提堂时被告否认有罪,但在初审时,控方传召2名证人出庭供证后,被告改控认罪。
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上诉时告诉高庭法官,他在审讯中途时已认罪,认为地庭的判刑过重,因此盼高庭批准减低刑罚的申请。副检察司向高庭法官陈词时则强调,结伙打抢乃严重罪行,地庭对被告判下重刑的裁决正确无误,不宜受到干扰。
高庭法官经考量后,认为地庭的判决正确,刑罚并无过重,进而驳回被告的上诉申请。被告服刑期满后,将交由移民局遣返原居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