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一名快递员强姦未成年少女成孕,诞下一名女婴,法庭展延案件过堂,以待控方将脱氧核醣核酸(DNA)及化验报告呈堂。
控状指21岁的被告于2020年6月某晚在下南南克兰山南某住宅花园附近的山丘,强姦一名15岁的未成年少女,触犯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76(1)条文下被判刑。
法庭并无记录被告是否认罪,副检察司要求地庭法官择期过堂,因控方尚等待DNA及检验报告出炉。被告的代表律师则要求法官让其当事人获保释,指出被告有固定住址,不会弃保。
法官遂择定案件于4月5日过堂,允许被告以10,000令吉保释金及2人担保外出。她也谕令被告每个星期向查案官报备行踪,保外期间不得干扰控方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