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面对两项贿警控状的巴基斯坦籍零售商俯首认罪后,遭法庭判决罚款共20,000令吉及坐牢1天。
41岁的被告在首控状被指于2020年4月22日早上在亚庇某杂货店,与另一名39岁的被告共谋向一名43岁的助理警监行贿500令吉,以便不对他拥有漏税香烟的罪行採取法律行动,触犯反贪委会法令第17(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刑。
第二项控状则指他在2020年3月23日中午在亚庇某杂货店,与39岁的被告共谋向一名26岁的普通警员行贿500令吉,以便不对他拥有漏税香烟的罪行採取法律行动,触犯反贪委会法令第28(1)(c)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第17(b)条文同读,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承认所有控状后由代表律师代为求情,她告诉反贪汙庭法官,其当事人没有其它罪案记录,与妻子(本地人)育有3名子女,盼轻判初犯的被告。反贪委会主控官要求法官依法严惩。
法官经考量后,判决被告在每项控状各坐牢1天,罚款10,000令吉或以4个月牢狱代替,两项刑罚同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