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被指用造假文件打趴其他竞争对手,夺下州教育局价值共660万9千100令吉食物供应合约的两名女商人,在开审前改口认罪,遭法庭分别判决入狱共3个月及1个月,另分别罚款共2万令吉及1万5千令吉。
39岁的女商人艾妮雅米亚共涉及2宗案件,她是被指于2016年11月24日在州亚庇教育局对根地咬昆沙纳国中和昆沙纳国中二校的食物供应招标合约投标时,使用造假的银行文件。
她在每宗案件分别有3项控状,首3项控状指她触犯刑事法典第471条文,另3项控状则指她教唆53岁的女商人朱基米马卡京,共谋用造假文件投标,触犯刑事法典第109条文。
朱基米也面对3项使用造假文件控状,她被指在相同日期于亚庇教育局对根地咬昆沙纳国中的食物供应合约投标时,用造假的银行文件投标,触犯刑事法典第471条文。
两人的案件原本今天进行联合审讯,但改口承认所有罪状,并由代表律师向法官求情轻判。反贪委会的副检察司要求法官依法惩治,以儆效尤。
她说,两人以不法手段剥削他人得标的机会和权益,为了得标欺骗当局用造假的银行文件。法庭应判下重刑制止从商者为了盈利而採用欺骗手段,没有诚信的取得合约。
法官遂判决艾妮的首3项控状,各入狱1个月及罚款共2万令吉,或以5个月牢狱代替,刑罚同时执行。另3项控状则各入狱3个月,刑期从今日算起,刑罚同时执行。
朱基米的3项控状则在法官判决各入狱1个月兼罚款共1万5千令吉,或以9个月牢狱代替。被告的刑期从今日算起,刑罚同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