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反贪污庭判决一名在3项交替控状下,承认使用虚假银行文件竞标政府合约的承包商,罚款4万5千令吉。
36岁的被告在3项交替控状下,被指于2017年7月14日在沙巴联邦财政部的政府採购局,具意图的使用3份虚假银行文件来达到欺骗目的,竞标警察普通行动部队山打根区分队从2018年3月14日至2020年3月13日的食物供应合约。
3项交替控状皆指被告触犯刑事法典第471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468条文下,遭判入狱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代表律师在被告承认罪状后,向反贪汙庭法官求情时说,其当事人已对罪行感到懊悔,选择在交替控状下认罪,盼减轻刑罚。反贪委会主控官则要求法官依法严惩,指出被告然认罪,但以虚假银行文件竞标依然是一项触犯法律的行为。
法官遂判决被告在每项交替控状,罚款1万5千令吉或以4个月牢狱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