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被控虐待年幼外甥女的女子否认罪状,获法庭批准保外候审。
控状指30岁的被告于2019年3月份至2020年2月27日之间,在斗亚兰甘榜哥打一间没有门牌的木屋,受委託照顾6岁又5个月的外甥女时虐待对方,导致对方蒙受身体及心灵伤害,因此触犯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
副检察司在被告否认罪状后,向地庭法官要求择期过堂,建议被告保释金设在10,000令吉。无业的被告则要求降低保释金,指父亲患有心脏顽疾,而母亲因患上糖尿病即将被截肢。
法官经考量后,允许被告以10,000令吉保释金(5,000令吉按柜金)及2人担保外出,同时谕令被告在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五到斗亚兰警局报备行踪,保外期间不得干扰控方证人。
法官也择定案件于3月16日过堂,择期10月4日至5日展开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