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沙巴土地测量局总监刘超明今日澄清,州政府在2月18日移交给联邦政府的177份土地面积实为519.444公顷或1283.57英亩,且是作为公共设施用途。 与反对党民兴党指控的2000公顷相去甚远。
刘超明在声明中解释,基本上有两种方法获取土地充作联邦机构用途,即通过土地征用法令第69节征用州内的私有土地,所有土地赔偿由联邦机构承担,以及申请州政府地段。
「在2016年,州政府决定将所有通过申请州政府地段用作联邦用途的土地将不会获得地契,但应根据沙巴州土地法令第节在宪报上颁布,因此,有关土地仍归州政府所有,通过征地过程获得用于联邦用途的土地,及由联邦机构全额承担赔偿金将被颁予租赁地契。」
刘超明举例,已在宪报颁布用作联邦机构用途,但土地仍属州政府的便有位于苏莱曼路的关税局总部大厦及斗湖警局。
「用于联邦机构用途的土地将被发予99年的租赁地契,这些联邦机构必须支付租金和年度地税,就如其他土地所有者一样。
「在2月18日移交的地契是用作联邦机构用途,且是经过征地程序,并已在2016年获得批准,租金也已全额支付,大部份地段已建成学校、医院和公共设施。」
授予联邦机构的地契乃是专作公共设施,例如学校,医院,警局,邮政局,这些是提供给民众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