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被控鸡姦男童的教师经3年的审讯后,获法庭判决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
该名45岁的教师是被控于2017年3月7日早上在根地咬甘榜比亚小学的视听室,鸡姦一名8岁3个月的小学生,触犯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
法官在全案审结后宣判时,指辩方已成功对呈堂的证物和证人的供词挑起合理疑点,控方未成功在超越合理疑点下指证被告的罪行如控状所陈述,因此宣判被告罪名不成立。
控方在此案共传召了14名证人出庭,被告在初审遭判决表罪成立后,自行出庭极力抗辩,成功讨回清白。获判无罪的被告在庭外多次感谢代表律师在审案时替他抗辩,让他沉冤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