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轮胎维修服务店的东主因没有在10瓶滑机油的产品贴上价格标签,在法庭面控后遭判决罚款1,500令吉或监禁一个月代替。
控状指25岁的东主于2018年9月29日下午1时40分,在斗亚兰绕道一处商业区的轮胎维修服务店,没有在10瓶滑机油的产品标上价格标籤,抵触价格控制法(零售商标价)第3(1)条文。
承认罪状的被告由代表律师向推事求情,盼以罚款判刑。律师也指每瓶滑机油的价格只有18令吉,被告亦在第一时间认罪,建议罚款300令吉。
国内贸消局的主控官则要求推事依法严惩。推事聆听双方陈词后,判决如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