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两名男子被控贩运毒品,法庭展延案件过堂,以待控方将化验报告呈堂。
两名被告分别为一名36岁的本地男子以及一名无身份证件的外来男子,控状指他们于本月14日早上在实邦加甘榜洛布诺的一座凉亭,贩运重约75.70克的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
罪成者在上述条文可判绞刑至死,或终身监禁及鞭笞不少于15下。法庭并无纪录被告是否认罪,主控官要求推事择期过堂,以待化验报告出炉。
推事遂择定案件于3月8日过堂,被告不得获保释,并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9条文延扣。
另一方面,36岁的被告也被控吸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他在承认罪状后,遭法庭判决监禁7个月,服刑期满后需受警方监察行为2年。
被告的另一项控状则指他于本月14日早上在实邦加甘榜洛布诺的一座凉亭,拥有重0.10克的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案件展延3月8日过堂,以待化验报告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