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哥隆邦一间海产加工厂被控汙染环境,共面对4项控状,该公司代表认罪状后,遭法庭判决罚款共60,000令吉。
4项控状分别指该公司在2020年2月13日早上10时47分至中午12时07分之间,在哥隆邦BDC轻工业区未妥善处理工业液体,分别触犯环境素质(工业液体)条例第11(1)(b)条文及第12(b)条文,所有控状可在相同条例第32条文下被判刑。
根据控方呈堂的案情,该加工厂直接将加工后产生的工业液体,未经过滤处理就直接引入附近的排水沟。环境局执法员将有关液体採取样本化验后,發现汙染指数超标。
被控的公司是由一名经理(46岁)代表出庭面控,并承认罪状。他向地庭法官求情时,指该公司已向专业顾问谘询,准备兴建一个工业液体过滤设施,目前需预算方案择日施工兴建。他说,该公司10年前开始投入运作,过去一年受到新冠疫情的冲击,营收剧减。但他们承诺将遵守环境局设下的指南,过滤加工后产生的工业液体,盼获轻判。
主控官则要求法官依法严惩,让被告从中吸取教训不再重犯,同时也警惕其它公司不犯下相同罪行。
法官审阅控方的呈堂文件后,判决该公司在每项控状罚款15,000令吉,否则公司代表需坐牢2个月代替。换言之,该公司在上述4项控状共遭判决罚款60,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