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持有翠鸟卡(Kad burung burung)的两名兄弟被控拥有鱼炮炸鱼所得渔获,两人在案件开审前改变初衷认罪,遭法庭判决坐牢8个月。
控状指年龄分别为29岁及25岁的兄弟,于2020年7月17日凌晨在沙巴渔业销售局码头拥有12隻“炮鱼”,相信是非法使用鱼炮炸鱼所得,触犯渔业法令第26(1)(c)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5(b)条文下被判刑。
他们的控状也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根据控方呈堂的案情,两人当时正在渔业销售局码搬运7箱渔获,遭执法人员截查时搜获近200公斤的各种类“炮鱼”。渔业局将其中12只“炮鱼”送往化验后,证实是使用鱼炮炸鱼所捕获。
两人承认罪状,在向地庭法官求情时,指他们有家庭负担盼减轻牢刑。主控官则要求法官依法严惩。法官遂判决如上述,被告从被捕日算起,服刑期满后,交由移民局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