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古打毛律某运动用品商店东主被控售卖冒牌运动商品,面对2项控状的他俯首认罪后,遭法庭判决共罚款12,200令吉。
51岁的华裔东主在首控状被指于8月19日遭上10时30分,在古打毛律某运动用品店售卖43双冒牌运动鞋、21件冒牌运动衣及9双冒牌凉鞋。
第二项控状指他于相同时间及地点售卖35双冒牌运动鞋、12件冒牌运动衣及2双冒牌凉鞋。两项控状皆牴触商标法令第100条文,触犯相同法令的第102(1)(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02(1)(ii)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承认所有罪状,向地庭法官求情轻判初犯的他,并承诺不再重犯。他告诉法官,政府因新冠疫情实施行管令及有条件行管令,他在3月至7月之间没有开店营业。8月开店后其生意惨跌约70%,但依然支付店租及3名员工薪金等等的开销。
他也说,上述冒牌货採购不久,尚未来得及卖出,没有从中赚取任何营利,盼法官减轻刑罚。来自国内贸消部的主控官则要求法官判下适当刑罚。
法官经考量后,判决被告的每件冒牌货罚款100令吉,首控状共罚款7千300令吉或以2个月牢狱代替,次控状罚款4千900令吉或2个月牢狱代替。法官也谕令此案起获的冒牌货,在上诉期结束后将交由控方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