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学巴司机性侵犯男童案完成初审,法官宣判被告表面罪名成立,谕令他出庭自辩。
承审此案的地庭法官在宣判时,控方于初审时呈堂的证物及证人供词,已成功举证指证罪行,因而裁决被告表罪成立。
在审阅了控方呈堂的文件、证物及证人的供词后,裁决控方已成功举证,宣判被告表罪成立。
33岁的巫裔学巴司机是指被于2018年12月16日早上7时30分在古打毛律某甘榜一间没有门牌的木屋,一边手淫,一边以手指性侵犯一名未成年男童私处,触犯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d)条文。
被告代表律师闻判后告诉法官,辩方将传召3名证人出庭抗辩,力讨清白。副检察司对辩方证人无异议,法官遂择定此案于12月17日续审,由被告出庭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