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被控对警员行贿的两名巴基斯坦籍商人双双否认罪状,获法庭批准保外候审。
两名经营杂货店的被告年龄分别为39岁及41岁,两人皆面对两项控状。
39岁的商人被指行贿,触犯反贪委会法令第17(b)条文,而41岁的商人则被指串谋行贿,触犯反贪委会法令第28(1)(c)条文。
首控状指他们于3月23日中午在亚庇某杂货店,向一名25岁的普通警员行贿500令吉,以便不对他拥有漏税香烟的罪行採取法律行动。第二项控状则指他们于4月22日早上在同样地点,向一名42岁的警官行贿500令吉,以便不对他拥有漏税香烟,触犯关税法令第135条文的罪行採取法律行动。
否认罪状的两人由辩护律师向法官求情保外候审,指两人皆娶本地人为妻子。39岁的被告,育有一对双胞胎,而41岁的被告则育有3名子女,并且持永久居留证。
法官检阅控方文件后,择定两名被告的案件于明年1月26日进行案件管理,批准他们各以1万令吉保释金(7千令吉按柜金)及由各人的妻子担保外出。
两人的护照需交由法庭保管,每个月1次向反贪委会报备行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