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第四度当父亲的手机维修员,于翌日便因被控私藏贼赃而锒铛入狱。
32岁的被告乃被指于11月22日早上在必打丹一间私人公司的二楼店屋,蓄意私藏一部失窃的手机,并知悉为贼赃,触犯刑事法典第411条文。
根据控方呈堂的案情,被告犯案后爬到屋顶逃跑,但脚步声惊动了店屋的租户而向警方报案。被告落入警网后,警方在其挂包搜出5部手机,其中一部乃从店屋租户偷窃。
承认罪状的被告由法援律师代为向推事求情,指被告已对罪行感到懊悔,选择第一时間认罪,盼减轻刑罚。主控官则告诉推事,被告曾犯下吸毒和破门行窃等罪案,遭法庭定罪入狱,盼依法严惩。
推事经考量后,判决被告入狱18个月兼罚款2千令吉或坐牢4个月代替,被告刑期从判刑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