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对妻子刑事恐吓到丈夫在否认罪状1小时后,改口承认罪状,遭法庭判决入狱8个月。
39岁的被告原本否认罪状,并获得推事批准保外候审。不过,他遭拘押法庭扣留所时改变初衷,约1小时后再次提堂时认罪。
被告是一名承包商,控状指他于10月19日早上在加雅岛甘榜本多的住家对妻子(34岁)做出刑事恐吓,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
承认罪状的被告向推事求情时,指他与妻子结婚多年从未动粗,并疼爱对方。他承认当时没有好好控制情绪,失去原本的自己才说出欲伤害对方的话。他也说,导致双方發生口角是因为在没有与妻子商量下,用了200令吉的家用,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盼法庭轻判。
推事经考量后,判决如上述,被告刑期从10月27日被捕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