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一名青少年因拥毒被控上法庭,案件展延过堂,以等待控方将化验报告呈堂。
该名17岁的少年乃被控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法庭并无记录被告是否认罪。主控官向推事要求择期进行案件管理,被告保释金若定在4000令吉可被保外。
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委派的律师代被告向推事求情,指出被告双亲离婚,目前由母亲照顾。他说,被告没有弃保风险,之前获警方给予口头保释外出,并在母亲陪同下到法庭面控。
他要求推事减低保释金,并由1人担保外出。推事遂择定此案于12月17日过堂,批准被告以1000令吉保释金(无需缴付按柜金)及母亲担保外出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