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怀有身孕的少女在法庭被控欺诈,她否认罪状要求审讯。
20岁的被告是自僱人士,她被控于8月4日傍晚在兵南邦某甘榜的民宅,欺骗一名20岁的男子存入450令吉到其银行户头购买一部手机,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
主控官在被告否认罪状后,要求推事择期过堂移交控方文件,同时建议将被告以4000令吉保释金外出。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减低保释金,他告诉推事被告怀孕5个月,有固定住址。被告在受调查期间给予充分合作,获警方口头保释,因此弃保风险甚低。
推事遂择定此案件于12月14日过堂,允许被告以2000令吉保释金及2人担保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