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一名警员竟然知法犯法,向一名受害者敲诈勒索,他被控后否认罪状,法庭展延案件过堂。
这名29岁的警员在加拉文星警局执勤,他被控于9月27日晚上在亚庇哥拉末路旁,蓄意向一名30岁的男子敲诈,造成对方感到恐慌,并勒索500令吉恐吓对方就范,触犯刑事法典第384条文。
被告目前在扣留中心延扣,等待新冠病毒拭子检测结果,推事及主控官是透过手机的视讯功能上网,与在扣留中心的查案官及被告联繫,审理此案。
被告否认罪状,主控官要求推事展延案件,以便在庭上审案,并建议被告以6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被告则向推事求情减低保释金,表示仍然是一名公务员,不会弃保。
推事考量后,择定案件于12月17日过堂,同时批准被告以2000令吉保释金及2人担保外出。被告需等待新冠检测结果出炉后,才能办理保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