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前沙巴消费人协会主席拿督巴特力辛杜被控造假文件和擅自更改协会名称,认罪后遭法庭判决罚款共1千300令吉。
64岁的巴特力共面对两项控状,首控状指他于2009年2月10日在甘拜园民宅单位,向社团註册局官展示造假的沙闽消费人协会文件,触犯社团法令第54A条文。
次控状则指他2006年7月1日在新布兰森布朗花园一民宅,在未通报社团註册局,就将协会的名称“沙巴消费人协会”更改为“沙闽消费人协会”,触犯社团法令第11(2)条文。
他承认所有罪状后向推事求情时,指出此案件已超过10年,在甘榜生活的他已快70岁,身体抱恙,没有工作,盼初犯的他获减轻刑罚。
主控官则要求推事判下适当刑罚。推事遂判决被告在首控状罚款800令吉或以3个星期的牢狱代替,次控状判决罚款500令吉或以2个星期的牢狱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