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州内的新冠疫情和水灾间接影响法庭两宗案件的审讯进程,其中一宗案件因辩护律师正在隔离无法出庭,另一宗案件则是查案官受水灾影响,无法将查案书送到法庭。
这两宗案件皆为重犯吸毒案,案件过堂择定审讯日期时,法官被告知38岁的被告之辩护律师正被隔离中,无法出庭。
被告被指于2月4日早上在古打毛律警局被验出吸食两种毒品,曾2度吸毒被控遭法庭定罪,因此可在危险毒品法令第39C(1)条文被判刑。法官遂择定此案于11月2日再提堂。
另一名27岁的被告则在择定开审日期时,改口认罪。副检察司在被告认罪后告诉法官,此案的查案官因受水灾影响,无法从古打毛律警局前来亚庇法庭。
她因而无法将查案书呈堂,要求法官另择日期判刑。法官遂择定11月2日续审。
被告被指于1月9日早上在古打毛律警局被验出吸食冰毒,曾2度吸毒被控遭法庭定罪,因此可在危险毒品法令第39C(1)条文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