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被控对邻居房子阶梯纵火的男子,在交替控状下承认罪状,遭法庭判决监禁3年。
交替控状指32岁的被告于2020年9月11日早上在斗亚兰甘榜双溪达密,欲烧毁一间没有门牌的房子阶梯,触犯刑事法典第426条文。
案情指被告拿了一桶汽油,浇在楼梯阶后点火焚烧,过程遭屋主的邻居目睹,但火势并未蔓延,很快就自己熄灭。屋主随即向警方报案,被告在案发4天后落入警网。
被告承认罪状,并向地庭法官求情轻判。
副检察则要求法官依法严惩。
法官经考量后遂判决如上述,被告刑期从2020年9月15日被捕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