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受保护穿山甲 男子否认罪状 07/01/2022 By CP 亚庇讯:拥有一隻受保护穿山甲的无业男子在法庭被控,他否认罪状,案件展延过堂。 控状指42岁的被告于2020年11月16日下午在吧巴的金马利—根地咬路第35.5公里处,拥有一隻受保护的穿山甲,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41(4)条文。被告否认罪状后,主控官要求地庭法官择期过堂,建议将被告保释金设在10,000令吉。 被告向法官求情减低保释金。 法官遂择定案件于2月3日进行审前管理,允许被告以2,500令吉保释金及1人担保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