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讯:一名青年为依据正规管道申办大马卡,遭国民登记局查悉拥有伪造大马卡,他在法庭面控后认罪,遭判决罚款1,500令吉。
控状指24岁的被告于2021年12月16日下午在兵南邦国民登记局被发现拥有一张伪造大马卡,触犯国民登记条例第25(1)(e)条文。
案情指国民登记局官员在检查被告的大马卡时,该局系统同时也显示,不曾发出大马卡予被告,卡上也没有被告拇指印的资料。
被告承认罪状,由代表律师向高级助理主簿官求情,指被告是委託他人办理大马卡,未依据正规管道申办而犯下罪行。他强调,被告是本地卡达山人,盼减轻刑罚。
主控官则要求高助主簿官依法严惩,指出被告没有依据正规管道申办大马卡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高助主簿官遂判决如上述,被告若没有缴清罚款则坐牢5个月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