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长18吋武士刀 男子表罪不成立 31/12/2021 By CP 亚庇讯:被控拥有危险武器的巫裔男子经初审后,获法庭宣判表面罪名不成立,但他仍面对另一项涉及毒品的控状,没获得当庭释放。 控状指30岁的被告于3月17日午夜在路阳住宅区一间民宅前,无法给予合理解释为何拥有一把长18吋的武士刀,因而触犯腐蚀、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 控方在被告否认罪状后,于初审时传召5名证人出庭供证,力指被告罪行。 案件完成初审后,地庭法官宣判在审阅所有呈堂证物和证人的供词后,认为控方没有成功举证。 她过后宣判被告表罪不成立,未如控状所指。